作者:qianwen / 来源: 2018-12-05 点击量:190
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应郑东新区管委会邀请,本所李航、罗翔等律师积极参加郑东新区管委会、如意湖办事处组织开展的主题为“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东区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上午九点,普法宣传活动在郑东新区在宝龙城市广场正式开始,活动主要通过文艺演出、现场咨询、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小礼品等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本所李航、罗翔等律师在现场接受往来群众的现场咨询,向在场市民进行宪法宣传,使群众能够更好的学习宪法、坚持维护宪法;同时对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向群众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手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本所律师热情接待、积极讲解,耐心的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解答法律问题,受到了在场管委会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仟问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的助力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热心普法公益事业,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