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anwen / 来源: 2020-07-27 点击量:217
7月24日上午,本所合伙人李祥文律师受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深铁公司)的邀请,在该公司车辆段综合楼第八会议室举行的公司治理体系法律讲座暨2020年第二次普法培训会上,以《经营效率视角下的公司有效治理体系》为题,举行了专题讲座。中建深铁公司董事长林钢、总经理刘家军、副总经理任刚、曹文忠、曹永军、总经理助理陈全营及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共90余人出席培训会。专题讲座由中建深铁公司计划经营部副经理赵培峰主持。
李祥文律师首先回顾了我国公司法的立法演进过程,重点讲解了公司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要求、公司章程的特征及章程制定应当注意的问题;阐述了我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的历史背景及意义,就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适用以及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风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祥文律师重点讲解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管理层等“三会一层”及党组织的架构设立,分析了 “四会一层”机构设置的重要意义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合理分配。李祥文律师指出,国有企业组织机构合理设置目的是将国有资本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司治理合理分工,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监督、科学决策、高效运转的有效治理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李祥文律师结合自身执业过程中相关案例,强调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治理体系的设置应根据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公司章程关于各机构职权划分、会议召集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的有关规定应科学设置且便于实施,兼顾决策民主化和权威性,促进公司高效运营,避免陷入股东僵局等情形。
讲座结束后,中建深铁公司林钢董事长就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与李祥文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负责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业务的PPP 项目公司,系由社会资本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是郑州市第一条轨道交通PPP项目,是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总里程25.488公里,车站21座,北起于郑州市惠济区的省体育中心,南止于陇海铁路圃田站以南的航海东路站,是郑州市中心城区一条由西北至东南的轨道交通骨干线路,是郑州市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工程,预计于2020年年底开通运营。